104年后,你看懂鲁迅的《孔乙己》了吗?他是被“网暴”的读书人(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主要内容)
文丨卿心君悦
1919年4月,继《狂人日记》,鲁迅又在《新青年》发表了第二篇小说《孔乙己》。
谈起孔乙己,如今我们还记得什么?
迂腐“站着喝酒而穿长衫”的人,脸红脖子粗地争辩“窃书不能算偷”,卖弄地教酒店伙计“回”(是回,不是茴)字的4种写法,“偷了丁举人”被打断了腿……
然而,将这些特质拼凑到一块组成的人物画像,却并不是真实的孔乙己。
因为,小说中的孔乙己是披着一层流言外衣的——有酒店伙计的道听途说,更有“短衣帮”的恶意构陷。
用今天的话来说,其实,鲁迅想让我们看到的孔乙己,是一个读书人被网暴的悲剧。
而这篇文章,要还原的就是一个真实的孔乙己。
被流言中伤的可怜人
关于孔乙己,我们所得到的大部分信息都来自酒店伙计的回忆。是的,这篇小说其实是一段回忆——20年后的酒店伙计,对当年之事的回忆。
而回忆这东西,本身就带有不可避免的主观性。
在酒店伙计的回忆中——
咸亨酒店有三个区域,一个是曲尺形柜台后面的经营区,一个是专供“长衫”主顾坐着喝酒的单间,剩下的是让“短衣帮”站着喝酒的大厅。
酒店掌柜脸凶心黑,总想着往酒里掺些水;主顾们无论“长衫”还是“短衣”态度又都不好,以致酒店冷冷清清的,年轻的酒店伙计只能拘着不敢言笑。
唯一能打破这种氛围的人,就是孔乙己,每次他的到来都会给大家增添不少欢笑——乐子。
孔乙己,是站着喝酒的人中唯一穿长衫的人;身材高大,脸色青白,乱蓬蓬的花白胡子,皱纹里常夹着伤痕;说话时满嘴的“之乎者也”,因为他姓孔,有人便根据“上大人孔乙己”这句摸不到头脑的话,给他起名叫“孔乙己”。
对于孔乙己的生平,是酒店伙计道听途得来的:
孔乙己读过书,但没有进学,又不会做生意,所以越过越穷。好在孔乙己写得一手好字,平常帮有钱人抄抄书,能混口饭吃。
但是呢,孔乙己好吃懒做,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”不说,时不时还顺走书与笔墨纸砚,以致维持温饱的营生丢了。为了生存,孔乙己不时就去“偷”一下,所以孔乙己的身上总有伤。
为了让我们相信,酒店伙计又讲了一个事例:
孔乙己来喝酒,“短衣帮”的人问孔乙己:
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!”
见孔乙己没有回应,“短衣帮”的人又故意大声问:
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
孔乙己反驳道:
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
“短衣帮”的人戏谑地说:
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
孔乙己涨红了脸,脸上暴出条条青筋,恼羞成怒地说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随后,又补充了一系列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的。
就这样,一个一事无成、带着穷酸气、品行又不好的落魄书生形象,在我们心底悄然形成了。
可这是真的吗?一定是对的吗?
在故事中,有三个极易忽略的小细节:
一是,酒店伙计无意间的证词:“但他(孔乙己)在我们店里,品行却比别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有现钱,暂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。”
二是,对“孩子”热情,请吃茴香豆;对酒店伙计真诚,给小伙计讲“回”字的四种写法,要知道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国学、童叟无欺的学问,即便放到今日,也没多少人能写得出来。
三是,一个落魄的读书人,坚守着“君子固穷”——出自《论语·卫灵公》,原文“君子固穷,小人穷斯滥矣”,说的是君子哪怕穷困到吃不上饭,也不能改变操守,向人乞讨索要。
只要我们能细想就会发现,具有这三种品质的人,又岂会是酒店伙计和“短衣帮”口中那样的人呢?
回到酒店伙计提到的那个事例,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孔乙己的争辩,是丑闻被揭发的恼羞成怒。
但可曾想过,那也许是孔乙己面对他人的恶意抹黑,百口莫辩下的悲哀呢。
至于那一句“窃书不能算偷”,并不是孔乙己变相承认了自己“偷书”,而是一位读书人最后的反抗——你说我偷书,可你连“窃”与“偷”都分不清。(窃书与偷书真的是两码事,因为篇幅关系,这一问题在后续的文章详细解读。)
有人会问,如果孔乙己没有问题,为何“短衣帮”的人不去欺负别人;如果孔乙己真的没有问题,那么为何没有人为他辩白?
答案很简单,这就是鲁迅要批判的人性。
在《阿Q正传》中,也有类似的场景——闲人们都爱拿阿Q头上的癞疮疤取笑。
一个既穷且困的人,是没有话语权的。人一旦沦落到弱者地位,就会有人对其施加凌辱和耍笑。因为,世人喜欢欺软怕硬,喜欢落井下石,见到可欺者,立即就能调动起施虐的热情。
由救赎到忏悔
如果说孔乙己是一个可怜人,在咸亨酒店里还有另一个可怜人——就是故事的叙述者,20年前咸亨酒店的伙计——
“我十二岁起,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。”
12岁的小伙计,在咸亨酒店并没有得到掌柜的重用,先是觉得他样子太傻,怕不讨“长衫”主顾喜欢,被安排给“短衣帮”打酒,而打酒小伙计又不会掺水,若不是“荐头的情面大”,掌柜就把他辞了,没办法便让伙计负责温酒这一无聊的职务。
在某种程度上,这个在咸亨酒店没混好、不受待见的伙计,与落魄的书生孔乙己是存有某种相似性的。
也正是因此,伙计才倍加关注孔乙己,然而相似的生存状态却没让伙计对孔乙己有所同情,反而也跟着嘲笑戏弄,甚至蔑视孔乙己。
这一点从伙计心中的那句“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”,就能看出一二。
而伙计会有这种态度,理由也很简单,因为“荐头的情面大”,让伙计自认他比孔乙己的地位要高一些,是跟“短衣帮”站在一个阵营里的。
对此,20年后的伙计后悔了吗?
虽然仍有逃避,但其实是后悔的。
对此的依据,有三个:
第一,在回忆中,伙计提到孔乙己教他写“茴”字的这件事。面对孔乙己的考问,伙计先是不屑,后又不耐烦地回了句“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?”
孔乙己听后极为高兴,又问“回字有四样写法,你知道么”,而伙计努着嘴走开了。
在回忆中,伙计提及他走开后,孔乙己“显出极惋惜的样子”。可伙计的后脑勺是没有眼睛的,他不可能看到这一幕,也正是这一幕暴露了伙计20年后的悔恨心理。
伙计在回忆中“虚构”出孔乙己的情感反馈——惋惜的表情,是想让自己内心的情感得到某种救赎。
这不是我的个人臆想,要知道写这篇小说的人,是对细节有极大把控力的鲁迅。
第二,无论20年后的伙计如何逃避,在回忆中还是表露了一个态度——孔乙己是当年唯一给过他热情、温暖与尊重的人。
在孔乙己考问伙计会不会写“茴”字时,因没得到伙计的及时回应,孔乙己说道:
“不能写罢?……我教给你,记着!这些字应该记着。将来做掌柜的时候,写账要用。”
孔乙己的态度是真诚的,没有趾高气昂与蔑视,教其写字,是希翼伙计将来能当掌柜。
20年后,伙计想到了当初自己的傲慢与冷漠,再想到孔乙己的态度,内心自然会有阵阵绞痛,这绞痛就是他的悔恨——后悔自己亲手掐灭了身边唯一带有人性温度的蜡烛。
第三,在回忆中,伙计着重描写了与孔乙己的最后一次见面。
那一次,孔乙己用双手走到酒店来喝酒。当伙计把酒放在门槛上,孔乙己“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”。
放到手里,是孔乙己对伙计的尊重,而那四文大钱的重量,就是20年后伙计再次想起这件事时,悔恨情绪的重量。
从文学的角度来说,鲁迅安排伙计在20年后再次回忆孔乙己,就是想让伙计通过构建回忆来达到自我救赎。
然而,在回忆的结尾,孔乙己还是消失了,伙计意识到自己也同“短衣帮”一样对孔乙己的“消失”(伙计猜测孔乙己是死了)负有难以逃脱的责任,自我救赎相当于失败了,忏悔情绪油然而生。
什么是忏悔?
一种无法弥补的罪恶——由于你的过失,做错了一件不能挽回的事情。忏悔里面不仅有悔过、有反省,还有一种无以挽救的苦痛。
这种意识到自身错误——救赎——忏悔的模式,就是鲁迅写小说的惯用手法,在小说人物的忏悔中,掺杂着鲁迅自我的反省以及对人性的深思。
孔乙己的结局——门槛的暗示
在《孔乙己》的结尾,鲁迅写到:
“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——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。”
孔乙己真的死了吗?
不!
很可能孔乙己只是离开了鲁镇。
在回忆中,伙计最后一次见孔乙己,有这样一段描述:
“站起来向外一望,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。他脸上黑而且瘦,已经不成样子;穿一件破夹袄,盘着两腿,下面垫一个蒲包,用草绳在肩上挂住。”
注意这段话中的两个关键点:“门槛”与“蒲包”。
先来说“蒲包”,孔乙己腿折了,那么为了行走,在腿下垫一个蒲包挂在肩上,防止腿磨伤,这似乎是现实生活中一些残疾人的真实写照,是写实的。
但是,“蒲包”本身也具有象征的意义,是出门远行必备的行囊。
当然,仅凭此就猜测孔乙己离开了鲁镇是有些牵强,但考虑到“门槛”这个词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请再注意鲁迅写这篇小说的时间,是继《狂人日记》后的第二篇。
在《狂人日记》中,“狂人”曾多次发声如果想要摆脱吃人的罗网,只要肯跨过“一条门槛,一个关头”就足够了。
而在《孔乙己》中再一次提到“门槛”,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——
伙计把酒放在孔乙己坐着的门槛上,那最后一碗酒,相当于鲁迅借伙计之手给孔乙己安排的一碗践行酒——致敬他跨过了“门槛”。
有人会问,“断腿”的孔乙己为何要离开鲁镇,鲁迅又为何要如此安排?
这就要结合鲁迅的生平了。
对于鲁迅来说,他极为理解(不仅仅是同情)被流言中伤的孔乙己。
在《琐记》中,鲁迅曾自述过童年的一段遭遇:
“大约此后不到一月,就听到一种流言,说我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,这实在使我觉得有如掉在冷水里。流言的来源,我是明白的,倘是现在,只要有地方发表,我总要骂出流言家的狐狸尾巴来,但那时太年青,一遇流言,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,怕遇见人们的眼睛,怕受到母亲的爱抚。”
当时的鲁迅与小说中的孔乙己的状态是一样的,面对流言的攻击,无力解释,也没法辩白。
流言是事实吗?
不是。
可不是事实的流言,却会让听到的人产生“应该有、可能有、也许有”的猜测,而这种猜测就相当于给一个人泼上了抹不掉的黑油漆。
最终在流言袭身下,鲁迅作出的选择是:
“好。那么,走罢!”
由此鲁迅离开了故乡,在愤恨中踏入了学堂。流言的流弊,是鲁迅一生难以释怀的恨,也因此鲁迅会大骂流言“能使粪便增光,蛆虫成圣”(出自鲁迅《并非闲话》)。
至于为何鲁迅如此安排孔乙己的结局,很可能是因为鲁迅想向我们说明:
促使人跨过“门槛”的力量,不是思想与理念,而是自身意识到的耻辱和憎恶。
至于,跨过“门槛”的孔乙己,是像“苍蝇”一样回到了原点(鲁迅《在酒楼上》),还是成为候补的“狂人”(鲁迅《狂人日记》,亦或是成为杜师长顾问的魏连殳(鲁迅《孤独者》),并不好说。
但可以肯定的是,孔乙己跨出了那关键的一步。
结语
自古以来,中国存有两种读书人。
一种是“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”,成功了就是天才,不成功就是笑料;
一种是“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,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”,成名了就是思想家,不成名就是“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”的没落者。
孔乙己属于哪一类,大家一目了然。
但这是孔乙己的问题吗?
并不是!
而是长久以来育人模式存在的问题。中国封建思想在人心中留下的是“学而优则仕”,却没有告诉人——更要做一个有知识、有理想、有操守、有追求的人。
孔乙己的悲剧,看似是他没有成为“人上人”,可成为“人上人”的丁举人就是一个成功者吗?
似乎并不是吧。
同时,通过这篇文章我们还应反思一下人性为何如此凉薄——
同样处于底层,为何“短衣帮”要以取笑孔乙己来获得“快乐”呢?这是因为不同群体、不同等级之间存在的天然“隔阂”所导致的吗?
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为何在《阿Q正传》中还能听到这样的声音:
乡下人阿Q,一进城就认为城里人可笑,城里人油煎大头鱼,放切细的葱丝,而在乡下却要放半寸长的葱叶。
对于这一点,我们可以说是存在某种“隔阂”。
可是,当阿Q从城里回到乡下,又会觉得乡下人可笑,因为其他乡下人没见过城里人的“煎鱼”。
那这一点又是为什么呢?
卿心君悦,读别人的故事,过自己的日子。用文字温暖你,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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